报废车禁止上路行驶,一货车驾驶员以为自己不违法就不会被交警发现,他悄悄驾驶车辆上路以为神不知鬼不觉,10月9日下午,被金台交警拦停,原来“天眼”早就发现了交通违法行为。
10月9日下午17时许,金台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民警正在金台大道人防隧道口执勤,接到缉查布控平台传来指令,一辆报废陕C牌照蓝色货车进入隧道,收到指令后,民警赵江迅速带领协警杨武博、王佳在隧道口设卡拦截。民警通过信息比对,确认该货车为报废车辆,驾驶员牛某当场承认了驾驶报废货车上路的事实。
驾驶员牛某还告诉交警,他认为自己不主动违法就不会被交警发现,没想“天眼”早已在等待他。随后,民警驾驶警车将该货车暂扣至停车场,待进一步调查后将依法强制报废,并进行处罚。
金台交警提醒: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今后,金台交警将加大对公路客车、工程运输车辆、危化品等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以及“两客一危”隐患车辆的查处,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引以为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上路。华商记者张超 通讯员 姚佳琪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