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华商报曾报道山阳县政协前副主席毛海琴在西安占33亩地建庄园一事,日前,毛海琴本人因违反纪律本人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2月份,毛海琴本人被指西安占地33亩,修建四合院和别墅,在执法人员多次查处的情况下,违建行为依然我行我素。经华商报报道后,本人回应,并非建私人庄园而是农家乐。随后山阳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4月7日商洛纪委发布消息,经立案审查,山阳县政协原副主席毛海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商洛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毛海琴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