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铜川市旅游发展委近日制订并下发了《铜川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对新评定为5A级的景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对新评定的10户市级明星农家乐,每户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记者获悉,该《办法》规定了详细的奖励办法及标准,其中:
创优旅游品牌奖励标准分别为:对新评定为5A、4A、3A级的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5A、4A乡村旅游点,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旅游特色小镇,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旅游酒店(宾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的导游,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3000元和1000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10户市级明星农家乐,每户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创新旅游产品奖励标准为:对获国家级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创意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获省级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创意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
对培育旅游目的地奖励标准为:对旅行社当年累计接待游客2000至5000人次的,按3元/人次奖励;5000人次以上的,按5元/人次奖励;对30至50张床位的民宿酒店、农家乐,每年奖励3万元,对50至100张床位的民宿酒店、农家乐,每年奖励5万元,连续奖励3年。
该《办法》还有详细的监督管理制度,旅游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由市旅游发展委撤销和追回奖励,并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负有监管审核职责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的,由有关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还规定,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企业、单位或个人,应在次年3月底前向市旅游发展委提出上年度奖励的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重大负面影响投诉的、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享受本政策优惠。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