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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延安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0-13

  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日前,延安市纪委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人受到处分。这8起问题分别为:

  1.安塞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郭建忠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1月2日中午,郭建忠驾驶安塞区人才交流中心陕JRC168公车到延安办私事,1月3日中午返回安塞。郭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富县安全监察大队干部王新献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问题。

  2017年3月22日,王新献在富县建永酒楼违规为儿子操办满月宴,并收取同事礼金2800元。王新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所收礼金予以退回。

  3.延川县文安驿镇马家坪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马福雄违规公款接待吃喝、购买烟酒问题。

  2013年1月19日至2015年5月4日,马福雄分7次违规招待维修线路施工人员、部分村民和村干部吃喝花费23050元;分5次购买烟酒花费9420元,共计32470元。马福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子长县玉家湾镇柳树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6年11月,王强给村“两委会”成员7人违规发放误工补助每人1700元,共计11900元。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职工陈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6月,陈云赴山西省培训考察期间去五台山景区旅游,违规报销景区费用750元。陈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宝塔区河道管理处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蔡延丽违规发放津贴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宝塔区河道管理处主任蔡延丽,指使该单位财务人员、干部职工通过伪造合同、虚列开支等形式套取单位资金共计230325元,用于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福利及购买烟酒茶等开支。蔡延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延长县交口镇政府民政助理员卫林违规收受、索要财物问题。

  卫林分别于2015年11月收受白家山村民卫金林4箱苹果、2015年12月收受1条芙蓉王香烟、2016年年底收受他人给自己孩子400元压岁钱。2016年4月清明节期间卫林又向贺家川村民曹志新索要460余株松树苗。卫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财物折合人民币2210元予以收缴,分别退还给卫金林、曹志新。

  8.志丹县义正镇阳洼河村监委会主任姚文广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7年3月21日,姚文广在阳洼河村为其二女儿操办婚宴,在事前未审批的情况下,婚宴设席25桌,请客280人,婚礼迎送用车8辆,超出了规定标准。姚文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报记者 贺秋平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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