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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用上电子拍照 渭南市民不必再带复印件

时间:2017-10-16

  从10月13日起,到临渭交警大队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将使用电子拍照,市民再也不需要提供身份证、行驶证等复印件。

  10月13日,在临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站,一名市民前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却发现提前复印好的身份证和行驶证用不上,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即可办理,比以前更加方便。

  “在实行无纸化办公以前,有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分布较广,处理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记录需要提供一套复印件,处理市内各县和市外的违法记录也需要分别提供复印件。”临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站主任成晋说,因此给市民办理业务造成了一些不便,不仅耗费了更多的时间,复印相关证件也需要花钱。

  为了进一步便民利民,该大队在全市率先实施了违法处理无纸化办公措施,市民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只需要提供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民警通过高拍仪进行自动摄录上传备案即可。

  实行这一措施后,市民前来办理交通违法记录处理业务,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即可。同时,响应国家号召更加环保减少了浪费,也方便了民警通过电脑查询相关记录,提高了办事效率。

  他还介绍,目前临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站和乐天大街东段燕兴汽车城的交通违法处理点均已实现无纸化办公,市民要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可就近办理。

  华商记者 卫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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