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长春村有村民反映,2003年村上更换户口本时,民警在录入户口信息时将其身份信息录入错误,造成户口本上年龄比实际年龄小,导致自己领取养老金时间推迟。
村民反映户籍年龄“出错”
冯某勤是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长春村一组村民。2003年,原建民派出所(现属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当时未并入汉滨分局河西派出所)在将其户籍信息录入电脑时,将出生日期录为1957年。据她介绍,自己的出生年龄是1950年。2011年,随着国家养老政策的实施,她这才发现自己年龄问题会影响其领取养老补贴。眼见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乡亲已经领上了农村养老金,自己却因为派出所登记出生年龄时录入错误,导致自己推迟了7年才开始领取养老金。
冯某勤家的户口本显示,她是1957年出生,而其子是1971年出生。“这显示我14岁就成了娃他妈了,这户口本上的年龄是错的。与我实际年龄严重不符。据该村村民反映,像风貌勤这种户口本上年龄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村里还有多人。
据公安汉滨分局建民派出所民警介绍,因长春村曾归属多个派出所管辖,且该村曾在2003年由手工录入相关信息,加上户籍录入人员变更等多因素,可能导致录入不准,失误、错漏等发生。
警方核实后已受理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汉滨公安分局迅速对村民户口问题展开调查。经警方调查了解后,媒体报道的长春村3位村民出生日期录入错误问题属实。
目前存在户籍年龄信息错误的长春村村民3名村民中,冯某勤、左某花2人同意变更年龄,已递交变更申请,建民派出所已受理并正在办理中。经民警询问尤某银本人意见,其为避免给今后生活带来不便,自愿放弃向建民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
根据调查情况,冯某勤、左某花二人于2011年向原建民派出所(现为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申报过年龄变更,而尤某银从未向派出所申报过更正年龄事宜。自2016年河西派出所改名为建民派出所以来,上述三位村民也再未向建民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建民派出所相关责任区民警也未接到三位村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诉求。
目前,公安汉滨分局已责令建民派出所针对户籍信息出错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户口重错漏现象立即在全局范围开展户口整顿专项工作,制定措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建民派出所也已安排专职民警对提出变更申请的两位村民冯某勤、左某花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调查,按照程序予以办理。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