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宝鸡市反诈中心成功劝阻一电信诈骗受骗群众,及时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
10月12日13时许,宝鸡市反诈中心接到省反诈中心下发的指令称,诈骗分子可能正在对手机号码136*****527的持机人实施诈骗侵害。接到指令后,反诈骗中心民警立即拨打电话联系持机人,电话询问确定该持机人名叫王某,在渭滨区石坝河金灿灿火锅店打工。
王某接到警方电话后,告诉民警他确实接到自称公安人员的电话,以其涉嫌犯罪为由,要求其将自己银行账户上的钱转入骗子提供的所谓的“安全账户”接受调查。王某已将自己银行卡上1.7万元取出,准备去银行汇款。
细心的民警从与王某的通话中感觉其对民警的劝阻电话半信半疑,民警考虑到诈骗分子还会不断地打电话诱骗王某,为防止王某将钱汇出,反诈中心民警又立即电话联系西宝路派出所,要求快速查找王某,当面劝阻。
15时许,西宝路派出所民警及时在宝光路农业银行网点自动取款机附近找到王某,当面说明原委,王某才恍然大悟,连声感谢幸亏民警及时赶到,否则自己将会上当受骗。华商报记者 丁瑜 通讯员 阮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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