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网发消息称:为支持中心城市重心北移,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4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刚需。
公积金提取方面
一是简化提取资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
二是放宽提取范围,在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住宅小区自用车库,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公积金贷款方面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在高新区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住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二是放宽装修贷款,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本人或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装修;
三是优化放款流程,对已取得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证明》,并经管理部审批通过的按揭贷款,在开发商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补充协议前提下,可将预抵押登记程序后置,缩短审批时间,减少职工跑路。
华商记者 钱欣欣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