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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安康12个问题完成3个

时间:2017-11-11

  11月9日,陕西省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改办)通报了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59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基本完成24个,提前完成1个,有1个未按期完成整改,其余33个问题正按时序要求积极推进并取得明显进展。

  省整改办通报表明:按整改责任单位分,省级部门牵头整改的24个问题,已经完成8个;西安市18个问题,完成6个;宝鸡市15个问题,完成4个;咸阳市16个问题,完成6个;铜川市8个问题,完成2个;渭南市16个问题,完成5个;延安市7个问题,完成3个;榆林市10个问题,完成4个;汉中市14个问题,完成5个;安康市12个问题,完成3个;商洛市11个问题,完成3个;杨凌示范区6个问题,完成2个;西咸新区12个问题,完成4个;韩城市10个问题,完成2个。按问题属性分,涉及立行立改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涉及大气、水环境治理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10个;涉及秦岭、渭北旱腰带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类问题10个,已整改完成6个;涉及落后产能淘汰、散乱污等环境违法企业取缔问题4个,已经全部淘汰取缔到位;涉及陕北陕南环境安全风险问题6个,已整改完成3个;涉及环境保护责任履职不到位、乱作为等问题6个,已经完成整改4个(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要素问题重复计算)。

  我省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压力向下传导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上紧下松、逐级衰减的现象。二是部分涉工程类问题开工相对滞后,年内完成整改任务时间非常紧迫。三是一些整改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秦岭和渭北旱腰带地区采石问题造成的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大。四是齐抓共管合力仍显不强,一些牵头部门作用发挥不够。五是工作标准把握还不够严格,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达不到验收销号要求。

  省整改办要求,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确保纳入整改方案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措施认真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推进整改。省整改办下一步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采取约谈、通报、督办、曝光、问责等措施强力推进。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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