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从5月1日起,延安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有所调整。
《通知》指出,为便于上下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市委、市政府决定,参照省委、省政府作息时间标准,对延安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调整发出通知。
上下班作息时间调整为: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作息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其他时段(9月1日-次年6月30日)作息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该作息时间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
此外,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调整。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尽快适应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及时协调解决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沟通衔接,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顺利推进;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华商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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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