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10月27日,安康市“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正式挂牌,标志着解决价格民事纠纷的新途径正式打通。
为实质性化解价格争议,建立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机制,市发改委按照《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要求,在价格认证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具体解决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餐饮、旅游等方面的价格纠纷。
市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民事纠纷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纠纷的焦点在财物的价格上,那么他们完全不需要像往常一样必须走进法院,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只需要向“价格争议调处办公室”申请价格调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截至10月底,市发改委下设的价格认证中心已免费开展价格争议调解15起,达成和解10起,涉及调解资金300余万元。
编辑:刘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