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顾自己身怀有孕,且没有考取驾证,为了让已经累了的老公歇会便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民警查获后都为她和一车人捏了一把汗。
11月11日,榆林交警支队高交五大队陕蒙省际执法站执勤组民警在陕蒙界收费站入口广场开展统一行动。13时50分,在陕蒙界收费站入口广场处,一辆车号为蒙A5***7的长安牌小轿车缓缓驶来。
“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在执勤民警曹志武、石彩波的示意下,该车辆停靠在路边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是一名女子并且小腹微隆,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已怀孕5个月.当民警要求其提供驾驶证时,该驾驶员称没有随身携带,民警要求她出示身份证,驾驶员又称身份证也未随身携带,并坚持说自己有驾驶证,曾经考取过。
因考虑到驾驶员是一名怀孕5个月的孕妇时,民警采取婉转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之请她到执法站作进一步核实。民警经公安网查询,该女子名叫李某,今年33岁,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确认她为无证驾驶。
原来,她和家人从内蒙古呼特浩特出发准备去西安游玩度假,车子一直由她老公驾驶。途中,老公感觉困倦难耐,她便接过了方向盘,并一路向南开到了陕蒙界,然而没有开几十公里就遇到了民警例行检查。
对于这一情况民警不禁倒吸了口凉气,所幸没有发生意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其自身和腹中胎儿以及其他道路出行者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鉴于其正处孕期,免于拘留。
同时对她老公“有证交无证”的违法行为作了相应处罚,并警告他要时刻保持理智和头脑清醒,要对家人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负责,切不可麻痹大意,随便将车交付给无证人员驾驶。高交五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在驾驶途中感觉累了困了,可以前往就近的服务区休息,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家人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走旁门左道终是害人害己。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吴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