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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偷娃贼"供述:娃送不出去也养不住就送回去了

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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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晚女童失踪

  有邻居看到一男子抱着一个孩子向后山走去,家人报警

  警方连夜调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并悬赏1万元

  4月20日凌晨女童被送回

  神秘男将孩子送回,迅速消失

  孩子头发被剪、换了衣服,但身体无恙

  4月25日下午抓获疑犯

  根据孩子衣内的一张字条,警方将53岁的嫌疑人唐某抓获

  离开大人视线不到3分钟,勉县一岁的彤彤(化名)意外失踪。事发后,曾有邻居看到一陌生男子抱着一个孩子向后山走去。失踪5天后,彤彤又被神秘男子送回家。又过了5天,53岁的嫌疑人唐某被抓获,勉县“4·15”拐骗幼童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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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嫌疑人住在邻村

供述是预谋作案

  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晓说,今年53岁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家住勉县阜川镇唐家湾村一组,事发前在阜川镇一所学校当门卫。

  “他家和受害人家相距也就800米远,是紧紧相邻的两个村。”办案民警说,据唐某交代,他很想再要一个孩子,但年纪大了,就产生了偷抱一个孩子的念头。而在此前,彤彤母亲在镇上开了一个理发店,唐某经常去店里理发,看到彤彤很可爱,便盯上了她。

  案发当天,唐某在陈家湾村路边闲逛时,发现彤彤被姐姐带着玩耍,便一路尾随其回家并蹲守伺机作案。当晚8时20分左右,唐某趁彤彤姐姐进厨房盛饭之机,将独自在院子里的彤彤抱走,并连夜带回亲戚家寄养,后迫于警方压力,又将彤彤送回。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唐某家所在的唐家湾村看到,唐某家是一栋两层砖瓦结构的民房,但大门紧锁,家里空无一人。“他平时看起来很老实,根本想不到这事是他做的。”唐某邻居唐建章说,平时就唐某和妻子两个人在家,28岁的儿子常年在外打工。

  唐建章说,唐某前年查出糖尿病,去年住院花了几万元,儿子没结婚,平时就靠他和妻子打工维持生计。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唐某工作的学校,该学校工作人员说,丢孩子的那几天,唐某每天都正常上班,并没有表现出异常情况。


>>对话女童父亲

女儿回家后经常哭醒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再次来到彤彤家,彤彤的父亲章明军说,女儿回家后,经常晚上哭醒。

  华商报:嫌疑人你认识吗?以前有过过节吗?

  章明军:我们是邻村,虽然见面能认识,但并不熟悉。我和他以前连话都没说过,哪来的过节?

  华商报:女儿回家这几天,情绪怎么样?

  章明军:晚上经常睡着就哭醒了,嘴里还不停地喊着“不”。现在除了她妈谁都不让抱,孩子还是受惊吓了。


>>警方破案过程

对留下的字条进行笔迹鉴定 锁定嫌疑人

  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余洪波说,接到报警后,勉县公安局立即刑事立案,并抽调4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由局长黎明华和副局长郑贵明负责全力侦破。

  随后勉县警方发动当地干部群众,以案发地为中心,连夜向四周辐射开展地毯式查找工作;调集警力对周边所有路线进行查控堵截;对案发现场反复勘验,抽调警犬,并在全汉中范围内发布协查通报,发动各县区联动协查。

  “我们在附近几个村召开了案发地干部群众大会,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营造追查声势。”余洪波说,4月20日凌晨0时50分左右,嫌疑人迫于警方压力,将彤彤悄悄送回家后逃离现场。

  “当孩子被送回来后,我们所有民警都非常兴奋,最起码孩子已经平安了。”余洪波说,虽然孩子回来了,但专案组民警并没有放松对嫌疑人的抓捕。当晚,他们就赶到了彤彤家,并将孩子所穿衣物全部作为证据和线索进行了提取。就在民警整理彤彤衣物时,意外发现一张字条。

  “大概意思就是说,我把娃给你送回来了,你也不说给1万元?”民警说,此前他们在全县张贴了悬赏通告,1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嫌疑人可能是看到通告后,迫于压力将孩子送回,但又想要1万元“辛苦费”。

  然而,没想到,这张索要奖励的字条却恰恰成了警方最终破案的线索。

  根据嫌疑人能将孩子从容偷走,随后又能轻松送回,因此警方判断,嫌疑人应该对当地环境非常熟悉,很可能就是当地人作案。于是,民警重点对周围村子可疑人员进行排查,以案发地为中心,对附近5个村庄的所有重点嫌疑人的笔迹进行了搜集,并进行鉴定。

  同时,警方还调取了4月20日凌晨的一段监控视频,里面也出现了嫌疑人身影。最终,通过多种手段,民警确定勉县阜川镇唐家湾村一组村民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5日下午,53岁的嫌疑人唐某被警方抓获。经审查讯问,唐某对拐骗彤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已被勉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对话嫌疑人

“孩子送不出去也养不住,就送回去了”

  民警说,案发当晚唐某将彤彤抱走后,就逃到了后山,并徒步到了勉县定军山镇,将彤彤寄养在其二姐家,随后又辗转到了南郑新集,将孩子寄养在其大姐家。昨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嫌疑人唐某,并和他进行了对话。

  华商报:你将彤彤偷抱走,是为了卖呢还是想自己养呢?

  唐某:我是想自己养,我儿子今年28岁了,但不听话,根本靠不住。我年龄也大了,就想抱一个小孩自己养,这样以后老了有个依靠。

  华商报:你家和彤彤家离那么近,你养她人家能认不出来吗?

  唐某:(掩面而泣)一时犯浑,糊涂了。

  华商报:你把孩子抱走那5天,她在哪生活呢?

  唐某:我先是把孩子抱到勉县定军山镇我二姐家,放了一天;又抱到南郑新集镇我大姐家放了四天。

  华商报:你给她们是怎么解释孩子来历的?

  唐某:当时我姐就问了,我也实话实说了,就是偷抱人家的。我姐骂我、打我,让我尽快把孩子还回去,我当时也哭了,就求着我姐姐说,“不管咋说,给我帮个忙。”

  华商报:最后为啥又把孩子送回去了?

  唐某:一方面警方查得严,村里到处是民警,孩子送不出去也养不住,而且我姐姐不停地劝说我,最后我就把孩子送回去了。

  华商报:你写那个字条要一万元是怎么回事?

  唐某:其实不是想要钱,就是想让家属误以为孩子是我从别人那抱回来的,让民警不要再找我了。

华商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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