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干部,以入户调查之名入室盗窃。近日,洋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施某某、朱某某冒充干部入室盗窃案,两人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和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那些钱是用来买化肥的,他们偷走了,我家的庄稼怎么办。”今年5月,家住洋县金水镇张庄村的贫困户陈师傅家中来了两名“干部”,他们先是要了解老陈家的情况,随后又说饿的不行,自己带的有方便面,麻烦老陈给烧点开水,泡面吃。
然而,当陈师傅去厨房烧水之机,两人却将其放在卧室木箱子里的500元现金偷走了。
接到报警后,洋县公安局金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但由于案发地位于大山之中,受条件限制,民警几番走访,也没有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度进入僵局。
正在民警一筹莫展之时,该县黄金峡镇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民警迅速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直到6月23日上午9时许,嫌疑人驾驶的嫌疑车辆再次出现时,民警果断出击将其控制,并在其中一人身上查获螺丝刀、地图等可疑物品。
经查,施某某伙同朱某某(两人均为河南信阳人),分别于今年5月初、5月底、6月中旬,驾驶摩托车流窜至洋县金水镇、桑溪镇、黄金峡镇、城固县、西乡县冒充扶贫干部以检修线路等种种借口为由,趁受害人不备作案7起,盗窃现金9000余元。
11月15日,洋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施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雅马哈”牌摩托车、电工帽、平口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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