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一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下列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1、洋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东街药店
经营假药(阿胶)
处罚结果:1.没收假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2、洋县金水镇合作药店第二门市部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处罚结果: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2.罚款。
3、洋县槐树关镇石长河新岗手工粉条小作坊
生产经营铝残留量超标的粉条
处罚结果:1.吊销《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2.罚款。
4、洋县槐树关镇阳河成娃手工粉条小作坊
生产经营铝残留量超标的粉条及未经许可从事粉条生产经营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5、洋县农惠种养专业合作社
生产经营铝残留量超标的粉条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6、洋县槐树关镇杨志会粉条加工点
生产经营铝残留量超标的粉条及未经许可从事粉条生产经营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