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张银行卡,碰巧按对了密码后便取走了卡内的一万元,经过民警协调,申某同意将卡和一万元现金归还失主。
11月21日,满堂川村民孙师傅专程来到绥德县公安局吉镇派出所,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助他挽回一万元的经济损失。
原来孙师傅的银行卡近期丢失,自己也未及时挂失补办,11月12日突然发现丢失的银行卡被人取走一万元,经查询后发现取款银行是绥德农商银行吉镇分理处,孙师傅便来到吉镇派出所寻求帮助。接到孙师傅的求助,民警详细了解情况,随后又调取了农商银行吉镇分理处监控录像,通过反复比对确定了取款人,随即将取款人申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
民警通过询问,申某某承认捡到一张银行卡,碰巧按对了密码后便取走了卡内的一万元。在进一步做申某某思想工作后,申某某同意将银行卡及所取一万元现金归还失主。
吉镇派出所民警及时的帮助,为孙某某挽回了经济损失,所以孙某某带着锦旗来到派出所感谢民警。
民警提示: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应视为侵占罪。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捡拾到他人物品,应及时归还,不应占为已有,这样也是不道德的行为,还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王晓伟 李涛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