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留妻子一人生活过得十分拮据。不想着做正当生计赚钱,妻子却认为贩毒来钱快,最终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近日,延川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5月3日,王某某的丈夫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丈夫入狱后,王某某感觉到生活拮据,想到贩毒来钱快,便决定开始贩卖毒品。王某某从一名贩毒男子处分两次购回2000元的毒品伺机出售。5月份,王某某分别在冯家坪乡黄家圪塔村路口、永坪镇窑坪、背坪桥头给吸毒人员冯某某以每包400元的价格出售毒品3次。5月至6月,王某某在永坪镇幸福小区门口给吸毒人员刘某某以每包400元的价格出售毒品5次。6月23日,王某某在永坪镇背坪桥头给冯某某出售毒品时被禁毒民警当场抓获,查获毒品1包,经鉴定为海洛因,重0.35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延川法院 董甜甜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