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扶贫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安康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佘明胜主持会议,安康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刚、王祖长,安康市扶贫局社会扶贫科科长胡晓英出席本次发布会并作讲话。
发布会上,执行局副局长李刚表示,这次专项行动总体目标是力求通过三年的“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执行涉贫案件,助推全市2019年整体脱贫摘帽目标实现。执行重点包括:今年以来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贫案件(含终本恢复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完毕;所有终本退出的“涉贫”案件,必须符合程序和实质要件要求;涉贫案件当事人在案件执行后仍然属于贫困户的,政府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帮扶。
去年以来,安康两级法院共新收涉贫案件185件(旧存41件),执结75件,执行到位标的305.16万元,司法救助金额79.82万元,司法救助59人。安康中院在摸清底数基础上,明确要求全市法院和扶贫部门要及时沟通衔接,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优先立案、执行,积极运用罚款、拘留、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传统执行手段,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的便捷优势,多措并举,新旧并用。随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祖长在会上向新闻媒体公布了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发布的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背景和意义作了阐述。
据了解,这次扶贫执行专项行动于今年4月1日开始至2019年9月30日结束。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安康中院及安康市脱贫攻坚办共同成立“安康市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县(区)法院及扶贫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扶贫执行”专项行动的有效落实。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吴亚男 许波 张涛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