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佛坪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81岁老母亲状告8个成年子女,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的纠纷案件。
原告侯某现已81岁高龄,从2015年开始,被患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及脑梗后遗症等病缠身,生活开始不能自理,平时衣食住行均需人护理和照顾。
患病后,老人主要由三儿子照顾,而其他子女对侯某极少履行赡养照顾的义务,由于八子女对照顾母亲相互推诿,均不愿意承担赡养责任,原告生活面临无处可去、无人可依的地步,故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责令八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主审法官通过庭审辩论逐一了解了八个子女的想法和意见,把《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风乡俗,用通俗的语言,对八个子女进行了劝说和调解。
休庭期间,主审法官还将自己收集的赡养案件视频资料当庭进行了播放,最终八子女都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八子女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共同照顾老母亲的饮食、起居、医疗等基本生活,使老人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这起赡养纠纷就此得到了妥善化解。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通讯员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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