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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3年 宝鸡63.6万户农户领到土地经营权证

时间:2017-11-30

  11月29日,华商报记者从中共宝鸡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9月以来,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开。目前,颁发经营权证63.6万户。

  据了解, “三权分置”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为“两权分离”。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

  2011年3月,宝鸡市千阳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2013年4月凤县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市级试点县,2014年9月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开。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村组的入户调查、外业实测、地块指界、信息核实等工作全面完成,一轮公示和二轮公示全面结束,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基本结束,有7个县区顺利通过省级数据汇交,颁发经营权证63.6万户,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98.36%。

  宝鸡市农业局副局长孙智博介绍,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就是“确实权、颁铁证”,让农民放心,这个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而且是长久不变的,不会因为出去打工了,这个权利就没有了,使农民放心的转移就业,同时使他放心的流转土地。还有一个好处,确权颁证后,承包农户和流入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心理都有底,流转时间可以长一点、稳定一点,也便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生产经营的长远预期。它和“三权分置”是配套的,都属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华商记者 张超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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