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珍爱生命,远离香烟”......吸烟的危害老少皆知,这样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那么我市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哪些规定?这些场所是否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日前,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书店、大型商场等地方,一探究竟。
在榆林高新区一家名为贝尔安亲的课后托管所、东环路永春堂诊所、移动4G体验店、原麦工厂、新建路榆林金店等公共场所,记者并未看到任何禁烟标志;南门口赛格三楼未来星儿童城,偌大的一层商场内,都是有关婴幼儿游泳、玩耍的地方,只有在卫生间入口处有一个不起眼的禁烟标志;南门口一家肯德基商场,只有二楼墙上张贴着一个白色纸片,画着禁烟标志;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大厅内无明显禁烟标志,只在入口指示牌最下面一栏有标志,不仔细看几乎找不到;在北方医院榆林中医院的挂号大厅,禁烟标志被挡住了一半。与这些没有禁烟标志,或者标志设置不明显的场所相比,更多的公共场所则是设置不规范。
记者从市健康教育所了解到,从2009年4月15日开始,我市正式实施《榆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明确规定11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其中包括幼儿园、医院诊治疗区、学校教室、各类会议室、影剧院、候车室等公共场所。同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对在禁烟场所吸烟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对吸烟管理不力的,各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管理单位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禁烟标志标志通常分为禁止吸烟和请勿吸烟,有统一标志。
“禁烟任重而道远,首先要让禁烟宣传成为一种常态,规范设置禁烟标志是不可忽视的”,市创建办工作人员表示,但这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还需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因为禁烟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健康。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