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红白喜事,是我国普遍存在的风俗习惯,主人家处在极度繁忙之中,忙不过来,来客将所带包包随意存放,正是这疏忽大意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贺某某正是盯上红白喜事的不法分子,近日,被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贺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丹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贺某某,男,20岁,陕西省丹凤县人。游手好闲,懒于工作,在丹凤县城盯上了过红白喜事的家庭。趁过红白喜事人员混杂之际,窜进主人家中,翻箱倒柜,实施盗窃作案四起,窃取他人包包内的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后,离开现场,将所盗钱财用于上网、吃饭等日常开销。案发后,因所盗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予以打击处理,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贺某某作最后陈述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检察官寄语:又逢年末,红白喜事高峰期即将到来,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过红白喜事时,主人要安排专人看管好自己的财物,来客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切莫因丢失财物为喜事带来晦气,为丧事的伤口撒盐。
(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郑道强 刘凯 )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