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榆林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从8月1日开始,目前已经接近尾声,今年集中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还没有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了。
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上成年居民个人缴纳260元,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个人缴纳150元;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缴纳150元,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个人缴纳100元;学生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10元。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个人不缴费。凡符合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中断参保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居民均须补缴前两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中断参保一年的须补缴相应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手续的,从实际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华商记者 贺静静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