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陕西新闻

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辉被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2017-12-02

  昨晚,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纪委网站获悉,日前,省纪委对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带队考察期间,借机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行为构成违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辉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应由本人承担的公款旅游费用。华商记者杨皓

编辑:王金金

  • 上一篇:12月15日起 西咸机场中转旅客可享受免费食宿
  • 下一篇:咸阳联通开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