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安康市中级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批名单中,最高标的3219万元,最低标的8300元。
据安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失信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不守信用或不诚实守信的案件当事人。长期以来,诚信缺失一直是困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从最初的“三角债”到后来的“执行难”,无不反映了“诚信守约”基本社会风尚的缺失,部分具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以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等手段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规范和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大量失信行为不仅没有因此受到惩处,反而会逃避履行义务而得到好处。
为解决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这对于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这些失信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他们无论走到全国那里,都坐不了高铁、飞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从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日常生活、子女入学就业、朋友往来产生实实在在的不利影响,使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大大缩小,迫使其为消除影响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截至目前,安康市两级法院共推送失信被执行人695人。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25人,其中自然人21人,法人4个。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编辑: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