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运汽油,车上却无押运员,11月26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交警查获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存在无押运员的重点违法行为。
当日16时30分左右,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宝鸡收费站执勤,对一号牌为陕A重型罐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室只有驾驶员一人。当问及有无押运员时,驾驶员神情异常、闪烁其词称道“有押运员,在途中有事先下了”。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该车所有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陕西分公司,系危化品运输车,装载92号汽油.驾驶员高某某称,因公司新增加数台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司押运员未及时增配,导致部分车辆暂时没有配备押运员。
经民警检查,确定该车辆运载物为汽油,确属为危化品运输车,未配备押运人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处罚。华商记者张超 通讯员 冯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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