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蒲城县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通报显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高阳镇高阳村原党支部书记曹明娃,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国家补偿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孙镇直乐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陈芳民,违规为一组村民马某申报办理危房改造项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桥陵镇政府干部赵积升、日光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显民,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中,违规向日光村十四户村民收取费用,赵积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显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兴镇余兴村党支部委员赵安计,违规为八组村民薛某上报丧葬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奉先街道办关帝村出纳郭仲夏,违规收取一组村民蒋某新生儿报户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卫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