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印台区纪委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问题为村干部违规自己的亲属办理低保、
这两起典型问题如下:
1、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苟村一组组长余胜军优亲厚友问题。经查,余胜军在担任苟村一组组长期间,分别为其岳母、父母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2016年8月,王石凹街道办社保所上报区民政局后,已取消该三人低保资格。余胜军同志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王石凹街道党委于2017年1月9日给予余胜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苟村党支部书记周树宏办理低保优亲厚友、把关不严问题。经查,周树宏在2012年至2016年8月任王石凹街道苟村支部书记期间,给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其侄子2人申报农村低保。同时周树宏在主持苟村“两委会”会议研究低保工作时,未能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规定,把关不严,同意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7户村组干部亲属及1户村民申领低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印台区纪委于2017年3月15日给予周树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