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铜川市政府发布公告,就进一步做好H7N9疫情防控做出详细安排。
公告指出,为落实国家卫计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铜川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结合铜川市实际,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卫计局、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H7N9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各区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相关疑难问题。各部门要落实H7N9疫情预防、监测和控制职责,积极实施防控工作;夯实乡镇(街道办)的防控责任,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倒查和问责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部门防控工作措施。
(一)抓好源头控制。市工商局5月8日前将全市城乡活禽交易市场全部关闭,新区活禽交易市场环境消毒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其他区县活禽市场消毒由所在地疾控中心负责,从源头上控制疫情传播。
(二)抓好活禽交易管理。市农业局要加强对活禽养殖、调运、监测、消毒、检疫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养殖业主科学规范养殖,落实养禽场消毒、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等综合防控措施,要督促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防护工作,降低感染风险。市林业局要做好野禽、候鸟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三)抓好活禽调运监管。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要严格活禽调运、检疫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尤其是严禁从疫情地区调入活禽,避免H7N9病毒禽间的输入性传播。
(四)抓好疫情监测防治。市卫计局要加强疫情监测、排查、报告和救治工作。市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为市级H7N9患者定点收治医院,两家医院要建立完善院内诊断救治专家组,做好危重患者收治准备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确定本级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定点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早诊早治专家共识》和相关技术规范培训,做好医疗设备、人员队伍培训和院感控制措施的落实。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及时发现、排查不明原因发热病例,做好临床病例标本的采集送检。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疫情,避免疫情扩散。
(五)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教育。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学校、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旅客等人群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抓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各区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前向市H7N9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汇总并向市政府报告,终止报告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工作日:3185859,夜间、节假日:3185933。
(七)抓好舆论引导。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广电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重点宣传H7N9流感可防可控可治,大力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要密切监控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八)抓好疫情防控会商。市级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做到及时会商、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防控工作合力。要建立会商制度,通报防控情况,及时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联防联控,健全疫情控制工作保障机制
(一)落实联合执法责任。各区县政府根据防控需要组织公安、农业、林业、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家禽经营活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防范疫病风险。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控作用,利用“市长专线”“12315”等政府投诉和工商举报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违法经营活禽的举报,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有关部门要迅速处理、及时回复。
(三)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溯源问责机制,对贯彻落实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部门和个人要依法问责追责。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要将H7N9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活禽经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系统工作考核内容,推动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防控H7N9疫情的病例监测、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疫情处置、医疗救治、应急经费予以保障,确保H7N9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华商报记者袁小锋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