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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毒到公安局为朋友"作证"被逮个正着!咋想的

时间:2017-05-09

  5月6日,岚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根据前期掌握的涉毒线索,了解到城关镇竹林村王某有吸毒嫌疑,在严密的蹲点布控下,民警在蔺河镇一现代牌轿车内将其抓获,并在该王驾驶的车内搜查出冰毒与吸食冰毒所使用的冰壶,看到民警手中的冰毒和冰壶,王某当即承认这些毒品毒具都是系自己所有,车系向朋友阮某所借。

  经尿检,王某尿液中的甲基苯丙胺呈阳性。经审查,王某对其5月4日晚在城区某酒店内以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办案民警遂传唤王某所借车辆车主阮某到案说明情况。民警对阮某进行口头传唤后,阮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到案,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阮某才到案接受调查。

  阮某到案后,民警发现其精神恍惚,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当民警对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时,发现其衣袖夹层内藏有一小包疑似冰毒的粉末状物体,民警遂怀疑该阮某有吸毒嫌疑。随后,民警立即对阮某尿液甲基苯丙胺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呈阳性,证实其吸食冰毒。后在民警审查中,阮某如实交代了自己5月4日在县城某酒店伙同王某吸食毒品冰毒,并将没有吸食完的冰毒藏在衣袖夹层内携带进公安局的违法行为。

  目前,王某、阮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华商记者 钱欣欣 通讯员 王恒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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