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水交警中队民警在府墙公路清水电厂路段附近巡查时查获一起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12时45分左右,执勤民警发现由府墙公路向清水电厂方向驶来一辆低速载货汽车,车辆行驶缓慢且摇摇晃晃,车厢里黑压压一片。民警喊话将车截停检查,只见车厢里挤满了戴着安全头盔的工人,所有人都背贴背直挺挺地挤在一起。为了安全起见,民警立即要求车厢里的人下车,一个,两个,三个……一直数到第21个,车厢里才空了下来,民警检查车辆行驶证后发现,行驶证上核载3人的低速载货汽车,坐满了24人,车厢里的21人全部超载。
据驾驶员高某交代,车厢里都是清水电厂某工地的工人,这辆低速载货汽车也是工地用车,因为工地上的工人大多都住在一个村子,所以就用货车来接送上下班的工人,全然没有考虑到安全性。
由于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高某作记6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卸客转运。
华商记者 张云飞 通讯员 郅帅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