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勉县森林公安依法查获一起猎杀红腹锦鸡案件,3名异地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勉县森林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查获了一起伤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案件,释放红腹锦鸡活体一只、查获鸟类羽冠五只、射钉枪和气枪各一把。
经查,四川省宣汉县的苏某、吕某和王某三人在勉县境内某工地干活,发现山林里常有红腹锦鸡活动,见其羽冠鲜艳,就结伙持射钉枪和气枪猎捕,将其肉作为“野味”食用,其羽冠制作为装饰挂件炫耀。红腹锦鸡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二级保护动物,苏某等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40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苏某等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华商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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