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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未带驾照 着急让民警处罚 原来车已报废 伪造行驶证

时间:2017-05-16

  

  驾驶报废货车,还伪造检验合格标志。近日,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茶镇交警中队查获了该起案件,并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蹊跷

  货车司机未带驾照 急着让民警处罚

  4月27日上午11时,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茶镇中队利用辖区高川镇逢场日,入镇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政策宣传和路面巡查,在巡查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悬挂安康牌照的自卸货车由两河口镇方向驶来,随对其截停例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从表面上看,牌证问题不是太大,悬挂的车牌号为陕G10653,提供有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止2017年3月,驾驶员自称龙某某,未携带驾驶证,仅属一般性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民警在对其车辆状态、保险情况作进一步询问核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情紧张,不是闪烁其词就是闭口不答,坚称车是通过网上交易购买,具体情况不清楚,且急切主动要求民警当场处罚后放行。

  真相

  货车三年前已报废 行驶证也是伪造的

  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中队长程建万当即通知值班民警对其车辆进行网上查询,经查询显示该车属逾期未检验且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14年3月。因驾驶员涉嫌更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中队民警随即按照执法程序口头传唤驾驶员龙某到中队接受调查。

  将驾驶员传唤至中队后,龙某仍然坚持不承认伪造合格检验标志的事实,但在中队民警出示了公安专网查询结果这一铁的证据后,龙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交代了其使用伪造检验标志并驾驶报废车的违法事实。

  经中队查明,驾驶员龙某持C3驾驶证驾驶陕G10653中型自卸货车为逾期未检验且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使用的检验合格证标志系伪造。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中队随将案件报请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按照规定吊销其所持C3驾驶证,对陕G10653中型货车依法上缴大队,送至回收企业强制报废。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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