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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首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涵盖3类人群

时间:2017-05-09

  4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影响,泸州市政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对部分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是泸州首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也是惠民政策的一次落实。

  惠民政策补贴对象涵盖3类人群

  据泸州市发改委价格科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泸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8%,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和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协同承担测算和发放工作。

  据介绍,具体可以领到补贴的是泸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泸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地农民);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这三类人群。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农村低保户救助对象11元/人,除农村低保户外的救助对象19元/人。此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惠及社会困难群众约26.61万人,各级投入财政资金共计400万元,预计5月上旬即可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物价上涨将启动发放临时补贴

  据悉,这是泸州首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发改委价格科工作人员介绍,启动联动机制临界条件为泸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外,全市统一启动和中止联动机制,或按照省政府全省统一部署,启动和中止联动机制。“这是我市惠民政策的体现,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人群的影响,到时候,社保卡会多出部分金额,届时会予以说明。”工作人员说道。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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