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5月10日讯(记者 徐昭磊)为做好自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灰霾污染,今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通告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及垃圾等,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及垃圾等,市民对焚烧秸秆应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环保部门、城管部门负责对秸秆焚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执法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执法工作,同时,加大对城区烧烤、餐饮油烟排放的管理力度。
通告还要求市、区县农业、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采用机械化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秸秆饲料、秸秆能源化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消化秸秆。公安机关要配合环保、城管部门做好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对违反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环保、城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12369、12319。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