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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八答 解读成都启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

时间:2017-09-28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8日讯(记者 李丹)9月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9月28日起成都市将全面推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同时,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了八问八答政策解读。

  一、成都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的启动时间和适用范围?

  答:成都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于9月28日全面上线运行,市本级和22个区(市)县的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企业登记部门,将按照全市统一的网上登记流程和业务标准,通过该系统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业务。首期开通的企业登记业务类型有内外资企业网上核名,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二、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后,传统现场窗口登记和纸质营业执照是否保留?

  答:从企业自身条件和办事习惯角度考虑,实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后,全市各级工商登记部门仍将保留窗口现场办理登记业务的方式,以便企业自主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与窗口登记无缝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企业通过不同方式完成工商登记后,登记系统都将自动生成企业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同时登记机关将根据企业需求同步向企业颁发纸质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请人如何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并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

  答:申请全程电子化登记时,申请人(含相关法定签字人)需要进行在线实名身份认证,以实现对申请材料的网上电子签名。进行身份实名认证需要申请人使用手机,从网上登记系统的用户注册页面扫描二维码,并通过手机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采集申请人身份证照片、面部照片上传,以上信息通过系统比对确认后即可完成身份认证。

  申请人通过身份认证后,需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申请人的手机将会自动获得第三方认证机构发放的无介质数字证书,申请人使用手机在签字界面上通过手写方式完成对电子申请材料的电子签名。自然人由其本人签名,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有权签字人签名。

  四、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后,登记机关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材料审核?

  答: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时,由申请人通过成都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网上填报提交相应的登记信息、上传有关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业务内网自动获取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信息和电子申请材料,并在网上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凭查询码,可对登记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登记机关引导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五、经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核准注册的企业,如何进行信息公示?

  答:企业完成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后,登记系统将自动对企业的登记信息同步向“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信用网”推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实现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在部门间互通互认和共享共用。

  六、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以何种方式获取和使用?

  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目前成都市主要是向企业发放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用于网上公示和亮照。企业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登记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企业通过登录登记机关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可申领网上亮照图标和代码,将电子营业照嵌入企业的网站,实现网上亮照。

  七、如果发现自己身份被他人冒用骗取全程电子化登记,应该怎么办?

  答:如发现本人身份被他人冒用骗取全程电子化登记,可向登记机关或公安等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登记机关将依法撤销登记。同时,对相关代理机构和人员要限制其申办网上注册登记。

  八、对在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等恶意行为将如何惩戒?

  答:对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等恶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员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冒用他人身份证或网上冒用他人身份签名骗取登记的,支持被侵权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登记的行政诉讼来保护其权利。登记机关应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或依被侵权人书面申请和公安机关处罚决定冒用的事实,对相关登记事项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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