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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范非机动车上路 11辆电马儿涉牌涉证违法遭罚

时间:2017-0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6日讯(记者 梁鹏 摄影报道)随着天气逐渐热起来,不少市民都选择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随着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增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也有所增加。连日来,成都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载人、逆行、侵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5月16日,成都交警一分局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伪造以及挪用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5月16日上午,成都交警一分局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违法行为34起,其中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1起。

图为民警正在收缴涉嫌挪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现场:挪用号牌 电马儿车驾驶员被罚

  5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雍先生驾驶号牌为“川ACE9741”的电动自行车沿武侯大道出城方向行驶。当他行驶到武侯大道和武青南路交叉口时,被正在此执勤的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拦下。原来,雍先生驾驶的这辆电动自行车是一辆崭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相关规定,在2015年7月1日之后,新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就不能上牌了。”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邹平说。

  雍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汽配公司的员工,他驾驶的这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公司的,因此对于这辆电动车购买的时间和上牌的时间并不清楚。在经过电话询问老板后,雍先生说,“老板说这个车是今年4月份买的,这个牌照是卖车的地方上的。”

  “经过我们查询,川ACE9741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为一辆红色电动自行车,而我们现场挡获的这辆电动自行车却是黑色的。”邹平告诉记者,因为雍先生驾驶的这辆电动自行车存在挪用号牌行为,交警将对雍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上的号牌进行收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雍先生处以50元的罚款。

  就在民警对雍先生进行处罚时,一辆上了牌的、崭新的超标白色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了下来。据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肖先生称,这辆电动自行车是他刚在附近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购买的,“车牌是在购买时商家给其上的。”经过交警查询,该辆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川A789843”号牌登记的是一辆红白相间的电动自行车。

  随后,因挪用非机动号牌,民警对肖先生处以50元罚款,并将号牌进行收缴。

图为民警收缴的挪用或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提醒:挪用、使用伪造非机动车号牌 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据了解,在上午的整治中,成都交警一分局共查获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4起,其中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1起。

  “近期,成都交警加强了对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处罚。”邹平说,除了对电动自行车载人、逆行、侵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外,也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发现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主要存在两类。一是未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就上路行驶的;二是挪用或使用伪造失效电动自行车号牌的。”

  邹平提醒,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已于2015年7月1日终止,在2015年7月1日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均不能上牌。个别商家甚至个人挪用或伪造号牌是违法的,伪造、变造以及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经发现,成都交警将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元的罚款。”

  同时,记者从成都交警一分局了解到,针对商家在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挪用及使用伪造号牌的行为,成都交警一分局将把该情况上报,并联合工商、税务、城管等职能部门对商家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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