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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6-10月将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时间:2017-05-16

  试行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后,第一档电量180度及以下,电价0.5224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280度,电价0.4724元/度

  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四川将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届时,四川电网 “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据悉,这是自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用电量越大电费越贵”的制度设计。

  近日,四川印发了《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其中提出,自今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含与直供区同价的“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对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度,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度。

  省发改委资源环境价格处表示,今年探索在居民生活用电领域推行电能替代和实施富余电量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居民电力消费,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余电,缓解丰水期弃水压力。但现行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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