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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税收"黑名单"制度启动 34个部门和单位联合惩戒违法者

时间:2017-05-22

  本报讯(魏冯 记者 陈岩)日前,省地税局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惩戒税收违法,共筑诚信社会”专项行动,正式启动税收“黑名单”制度,被列入者将受到34个合作部门及单位联合惩戒。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金额100万元以上,逃避追缴欠税100万元以上的骗税、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金额40万元以上的案件等。上述案件的当事人,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公告曝光;还将定期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34个合作部门和单位提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当事人信息。

  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名单后,将对当事人实施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金融机构融资授信,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等一系列共28项联合惩戒措施。

  省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税务稽查中存在一罚了之、信息孤岛、单兵作战情况,“偷、逃、骗、抗、虚开”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施行税收“黑名单”制度,通过多领域、跨部门惩戒行为,可约束规范纳税人涉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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