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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九条措施严管“关键少数”

时间:2017-04-12

  这两天,广元市各区县党委书记都在等待一个特别的活动――由市委书记召集的提醒谈话。按照安排,从2月中旬到3月下旬,该市所有常委都要对自己分管工作领域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提醒谈话。这是该市去年底在全省率先推出《关于切实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九条措施(试行)》以来开展的第二轮“一把手”日常提醒谈话,在第一轮谈话中,至少有14个问题得到纠正。

  “九条措施”将广元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近2000名“一把手”纳入监督范围。措施规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司法、审计等部门每半年分别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开展职责范围内监督相关情况;相关职能单位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同级单位或下级“一把手”存在或可能存在问题的,直接向同级党委报告;人大、政协定期对行政“一把手”围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开展质询和民主评议,并根据质询满意度测评和民主评议得票情况作出诫勉或调整岗位建议。该市还实施了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目前,全市共收集群众信访举报“一把手”问题线索50余条,立案审查20人。

  针对“一把手”在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九条措施”把监督触角延伸得更深更远:将“一把手”婚丧喜庆、出国、子女就业等个人报备事项在“廉洁广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组织部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每半年走访一次“一把手”居住地的居民,了解其“八小时”外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每年走访部分“一把手”配偶所在单位,侧面了解“一把手”家风建设情况;每年对“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每年讲课次数少于4次的严肃问责,对考试不合格者暂缓转正。

  努力消除权力运行监督“盲区”。建立“一把手”决策事项备案抽查制度,每半年对各级“一把手”决策事项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开展抽查5次200余项,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该市还要求纳入监督范围的市、县、乡各级“一把手”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对践诺情况开展抽查、督促整改。目前,全市518个市县乡窗口单位“一把手”均已公开作出承诺,组织暗访发现问题87个,提出整改措施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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