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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 成都所有停车场(库)自用充电设施全覆盖

时间:2017-05-22

  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日前正式获市政府批复。规划提出,至2020年,成都市共建设约8.8万个自用充电桩,780个充(换)电站(不少于2.2万个充电桩)。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实现所有停车场(库)自用充电设施全覆盖,并将有关单位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

  应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

  规划提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其中不少于10%的停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设位置结合小区布局合理安排;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或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建或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8%。

  根据规划,在建设条件许可,且对道路交通运行不产生显著影响的路内公交场站,可设置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121座公交专用充(换)电站。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50座物流专用充(换)电站(约含1800个充电桩)及1.25万个分散布局于物流、工业企业内的自用充电桩。规划还提出,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35座客运专用充(换)电站,约建设不少于800个充电桩。

  每个景区

  至少建1座公共充(换)电站

  规划提出,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457座城市公共充(换)电站,约建设不少于1.3万个充电桩。其中,中心城区规划237座(7座为独立占地),建设充电桩不少于6115个;成都天府新区规划47座(1座为独立占地),建设充电桩不少于1560个。

  结合现状已建高速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布局40座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原则上每座充(换)电站至少建设5个直流充电桩。

  结合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所,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布局34座其他公共充(换)电站。原则上一个景区至少建设1座公共充(换)电站,每座充(换)电站根据具体情况可结合旅游停车设施分多处设置,且建设不少于10个充电桩(直流充电桩不少于5个),具体充电桩数量根据游客量及出行结构确定。本报记者 杨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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