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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追记何齐同志个人一等功

时间:2018-03-06

四川新闻网巴中3月6日讯(记者 余开洋)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齐个人一等功。

据悉,何齐同志生前系巴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11月23日上午,在研究案件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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