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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防治大气污染 力争2017年达标天数率达81.9%

时间:2017-05-28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8日讯(记者 李春雨)近日,四川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根据《实施计划》,四川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10%以上,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8%以上,达标天数率达81.9%,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在2017年将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在2017年将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城市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各市(州)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

  继续加大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力度,新建工业园区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优先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不具备条件的,须根据园区规划面积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淘汰。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

  四川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全省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在2017年将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

  四川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加快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机动车排放净化、新能源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加大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加强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制造,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消费市场,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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