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3日讯(记者 岳东)今日,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资源环境商品价格管理科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规定,6月1日-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
据了解,每年6月-10月,由于空调大量使用,导致居民用电量飙升。而每年这段时间,四川各大中小河流都处于丰水期,为水力发电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在丰水期,与其让水白白流掉,不如鼓励清洁能源消费。因此,为促进富余电量消纳,缓解弃水矛盾,进一步降低电力要素成本,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指出,在不改变国家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6月1日-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其中,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购丰水期富余电量的方式实施。也就是说,只要是四川电网“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并且三档电费相比原来的阶梯电价制也有所下降。
“我们家夏天每月的电费要多付1、2百元,现在好了,电费下调,开空调没压力了。”网友李先生告诉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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