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6日讯(钟验鹰 王晓岸 记者 卢永洪 摄影报道)土壤是所有污染的最终受体。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下,“无论是水、气的污染最后终会汇聚到我们的土壤中来,土壤是所有污染的最终受体。”已经成为共识。在“土十条”实施满一年之际,昨(5)日,我们迎来的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当日下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成都召开。在听取了副省长杨洪波和省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汇报了我省“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作动员讲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刘道平出席会议。今(6)日最新消息是,剑指固废污染防治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确定了地检查6个市州的具体时间。
昨(5)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成都召开。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重要且紧迫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要求。陈光志明确到,今年全国人大也将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挂帅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为配合好此次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在上月初专门来四川开展了一次前期调研,并在5月中旬下发了委托我省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检查的通知,充分说明了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开展本次执法检查顺党心合民意,利在当下、功在千秋;要坚持目标指引和问题导向,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执法检查全过程;要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对此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黄彦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二)同志、黄新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右二)同志和刘道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一)同志分别带队赴成都、德阳、攀枝花、凉山、达州、广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他还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对此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黄彦蓉同志、黄新初同志和刘道平同志分别带队赴成都、德阳、攀枝花、凉山、达州、广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委托自贡、泸州、广元、内江、乐山、宜宾6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检查。希望大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切实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四川新闻网记者现场获悉,今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常委会办公厅会同城环资委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担任组长,由3名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分3个组分别开展检查。
他还明确提出要求,执法检查的结果要落实到完善法治上。各检查组在工作结束后,一定要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归纳、分析和总结。由于各方所处的角度不同,发现和反映的问题也会有所不同,我们要全面研究分析现状、原因、对策,将直观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看清现象与本质,找准各种情况问题的根源,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提炼出一份高质量的检查报告,既讲成绩、经验,又讲问题、矛盾,内容客观、重点突出、分析精准、意见可行。执法检查报告经常委会审议以后,要跟踪督促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看看检查组提出来的意见、建议是否都得到落实,还有哪些需要进一步跟进解决,通过法治的力量切实改进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水平,为坚决守住绿水青山,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四川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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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
杨洪波汇报到,从总体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进程中,认真贯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有力促进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他介绍到,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副省长杨洪波(右二)讲到,“我省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也是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比较大的省”。
杨洪波还讲到,“我省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也是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比较大的省,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高、固体废物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以这次省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为契机,下大力气把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以问题为导向,首先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谈及未来,杨洪波首先强调到,“以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规定,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我省实施细则,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责。增加环境保护在政府目标考评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
他还表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入法制化轨道。省政府在《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专门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安排,纳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内容。近期,省政府出台了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三年推进方案”,从今年起每年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0亿元,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治理,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个组实地检查6个市州
同时委托检查6个市州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涵盖5大方面,实地检查的重点在6个市州,同时委托检查6个市州。最新消息是,实地检查时间已经明确。
重点检查内容是: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情况;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特别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展情况;各地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情况;各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各地对修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时间和地点是:重点检查6个市州。三个组的分工情况如下,黄彦蓉副主任组:成都(6月16日)、德阳(6月19日);黄新初副主任组:攀枝花(6月12-13日)、凉山(6月14-16日);刘道平副主任组:达州(6月20-21日)、广安(6月22-23日)。同时,委托自贡、泸州、广元、内江、乐山、宜宾6个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另悉,“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将于7月报告执法检查情况;8月,报经主任会议同意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省人大城环资委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于12月30前向常委会办公厅报送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城环资委对办理情况进行研究、提出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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