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10日讯(记者 岳东)6月9日,记者从泸州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泸州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33天,轻度污染103天 ,中度污染26天,重度污染3天,严重污染1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比2015年减少13天。
据了解,影响泸州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性颗粒物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臭氧 、一氧化碳六类,2016年泸州大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8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3.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细颗粒物以及可吸入性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而泸州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到达30万辆 ,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占全市该类气体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是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之一。
2017年下半年,泸州全市将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没有经过定期排放检验,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核发安检标志。而在大气重污染防治方案里,记者获悉,目前已经有针对对机动车是否限号的相关内容。
除了以上措施,2016年泸州市通过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淘汰关停29家企业(生产线);加强煤炭管控,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查处扬尘行为60余起;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等一系列举措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蓝天”战役。
2017年,泸州将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综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以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启动川南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深入开展城区扬尘综合整治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大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狠抓秸秆、垃圾和生活废弃物禁烧工作。
泸州市还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打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0件,处罚金额996.34万元。其中,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57件,处罚金额201.48万元;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案件25件,处罚金额247万元。2016年以来,实施按日连续计罚10件,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36件,拘留移送12件,犯罪移送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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