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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四川省委集体提案:精准脱贫攻坚 建议进一步完善“第一书记”机制

时间:2019-01-19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8日讯(川网集团省两会报道组记者 李丹)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再实现50万贫困人口脱贫、1482个贫困村退出、31个贫困县摘帽,藏区贫困县全部摘帽。扎实推进住房、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基础设施、生态等攻坚行动。做好凉山州综合帮扶,加强禁毒防艾、控超保学、移风易俗等综合治理。抓好“回头看”“回头帮”,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整合用好各种帮扶力量。

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基层组织等方面意义重大。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民建四川省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机制问题的提案》。据悉,在调研中民建四川省委了解到这项工作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职责定位模糊,驻村工作队员供需不对称等。对此,民建四川省委建议从四个方面完善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机制。

一是细化驻村工作队职责。区分并细化第一书记职责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职责,明确驻村工作队主要职责为精准扶贫,作为驻村工作队队长的第一书记尚有基层组织、党建和法治等方面的职责,不作职责范围外的考核要求;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减少表格填报、会议和各类工作接待次数,让驻村工作队有更多时间扶贫;村两委和乡镇不能将与精准扶贫无关的其他日常事务强加于驻村工作队,也不能将扶贫工作全部推向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不能对驻村干部安排扶贫之外的工作。

二是根据需求统筹派驻。省级帮扶部门派出的驻村队员不应只派到该部门对口帮扶县,应全省统筹派驻到该部门职能相对弱化地区的贫困村。找准贫困“病根”,分类管理,结合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单位的部门优势和干部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派和调整轮换。对班子有问题的村,选派长期从事党务、人事工作的干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村,选派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干部;发展落后的村,选派发改、经信、农业、畜牧等经济部门、涉农部门干部;村情不稳的村,选派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干部,真正做到按需派人。

三是优化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调整贫困村产业年度考核方式,注重选择符合本地特色的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项目。完善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机制,激发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建立各县集体经济项目指导小组,结合各村、乡镇和县域实际情况,规划产业发展。

四是全省统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减缓县级财政压力。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统一由省级财政负责,提高额度,并对工作条件特别困难的贫困村适当上浮。对省、市、县、乡等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派出的驻村干部,只要在同一个地区驻村,应享受同等待遇、同等保障。完善驻村工作队选拔任用、表彰激励工作机制,将其工作实绩作为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对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上优先考虑。对于已驻村两年以上的干部,尊重个人意愿,及时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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