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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时间:2019-01-29

(2019年1月1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在此之前,预算委员会对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完善。大会期间,代表们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预算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结合初步审查情况,对预算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委员会认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成绩来之不易。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完成3910.9亿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9.3%;支出完成9718.3亿元,为预算的96%,增长11.8%;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并扣除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5.9亿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04.9亿元。省级收入完成791.2亿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9.8%;支出完成1437.2亿元,为预算的89.3%,增长15.2%;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并扣除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7亿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72.8亿元。2018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9.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完成3821.9亿元,为预算的347.3%;支出完成4036.2亿元,为预算的93.7%;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余273.1亿元。省级收入完成61.7亿元,为预算的118.3%;支出完成93亿元,为预算的87.4%;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余13.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完成68.2亿元,为预算的100.8%;支出完成77.4亿元,为预算的86.4%;与上年结转、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转12.7亿元。省级收入完成9.5亿元,为预算的104.9%;支出完成15.8亿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结转、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年末结转0.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完成4367.6亿元,为预算的100.1%;支出完成3955.4亿元,为预算的100.1%;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5674.1亿元。省级收入完成2851.7亿元,为预算的100.1%;支出完成2691.7亿元,为预算的100.1%;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3451.5亿元。

2018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比重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市县财政运行困难;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市县政府债务管理不够规范,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认为,2019年预算草案落实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财政政策积极有力,预算安排切实可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4040亿元,同口径增长7.5%;与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收入总量为7677.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7677.6亿元,增长8.3%;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590.5亿元、上年结转404.9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11亿元后,支出预算为8984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814亿元,同口径增长7.5%;与转移性收支等项目加减后,收入总量为223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2230亿元,增长7.1%;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590.5亿元、上年结转172.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0亿元后,支出预算为3083.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235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50.8亿元、上年结转237.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6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049.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3049.9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5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50.8亿元、上年结转13.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21.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121.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7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总量为87.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87.1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6.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总量为7.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7.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预算为4664.7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为10338.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为4348.4亿元;滚存结余5990.4亿元。省级收入预算为307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为6523.5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2991.5亿元;滚存结余3532亿元。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了“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各项决策部署,收支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收支政策积极稳妥、切实可行。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编制执行好2019年预算并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落实中央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负,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支持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和全面创新改革。支持公路水运通道和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促进扩大居民消费,着力拉动内需。做好中央提前下达我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预算安排,切实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精准脱贫,大力支持住房改善、产业扶持、培训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扶贫攻坚行动,推动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脱贫。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落实惠农富农政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省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健全财政金融互动奖补机制。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快建立健全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行情况的监管。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三年滚动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做好部门规划与财政规划在支出预算和政策方面的联动和衔接。完善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清理整合“小、散”项目,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做好2019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转移支付资金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上年执行和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有关工作。

(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全面实施《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落实中央和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预算决算报告和草案应重点报告中央和省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情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评价成果利用。加大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好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扩大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范围的有关工作。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加快建立与审计结果相衔接的预算分配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平台”与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的工作机制。做好2019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有关工作。

(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坚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依法按时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时下达的,资金主管部门应向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做出说明并制定工作计划;仍未能按工作计划下达的,应当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目标监控。进一步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应作为决算报告附件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清理核实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责任追究,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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