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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将被实施联合惩戒

时间:2019-02-14

本报讯 (记者 侯初初)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19年,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达99%以上、个人信用分覆盖率达90%以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共享,信用惠民应用得到广泛使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行顺畅,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文化得到广泛宣传。到2020年,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互信的社会风尚,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

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从强化个人信用记录基础支撑;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与使用机制;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加强诚信文化宣传与教育6个方面提出了主要任务。

今后,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将会应查必查。《方案》提出,依法依规开展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询服务,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要积极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询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率先在积分落户,职称评定,表彰评优,人事考试,干部选拔任职,特殊行业入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以及出国旅游、乘坐高铁和飞机等方面,查询和应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做到应查必。

按照《方案》,我市将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分制度,推进个人信用管理平台建设,以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综合处理分析个人信用数据、行业数据、市场数据等多种数据,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指标和数据分析模型,研究开发个人信用分。

积极推动个人信用分在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科研、会融、医疗卫生、身份识别等领域的应用,探索以“市民诚信卡”为个人信用分和信用信息的载体,逐步拓展其应用场景,提升个人信用意识。

今后,优良信用个人将会获得更多服务便利。《方案》提出,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让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有奖励,也有惩戒。与此同时,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也将被实施联合惩戒。我市将针对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企业登记、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新闻欺诈、骗取公证书、交通违法、统计严重失信、不依法诚信纳税、诈捐、骗取婚姻登记、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环保领域严重违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违法、违建拆除失信、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地铁逃票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并将严重失信信息作为政务公开事项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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