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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建设 被命名县将给予3000万奖励

时间:2019-02-23

新闻通气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2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22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四川开展天府旅游名县的情况。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将经过5年努力,建成50个旅游特色鲜明、产业实力雄厚、发展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效应突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天府旅游名县。对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县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四川将经过5年努力 建成50个天府旅游名县

据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旅游是四川最大、最突出的优势。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是四川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推动县域文化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整体提升四川旅游品质的重要举措。

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建设,能够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促进四川文化和旅游由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的供给力、四川旅游的吸引力、巴蜀文化的影响力;有利于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提升全省旅游建设管理水平,培塑享誉国内外的县域旅游品牌,让全域旅游旺起来;有利于营造县域旅游发展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夯实全省文化和旅游大发展的基础,激发县域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天府旅游名县建设,要坚持5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全域推进、融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坚持服务为本、优质发展,坚持保护优先、 绿色发展,坚持公平竞争、 优胜劣汰。

全省将经过5年努力,建成50个旅游特色鲜明、产业实力雄厚、发展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效应突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天府旅游名县,推动县域旅游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县域旅游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县域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评选条件 命名县候选县各不相同

每年评选30个候选县 10个命名县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意见》提出天府旅游名县分为候选县、命名县两个层次,每年评选产生的命名县不超过10个、候选县保持30个以内。命名县是在候选县中遴选产生。

候选县评选条件包括6个方面: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资源保护利用科学合理、旅游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文化旅游品牌形象特色鲜明、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良好等。明确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先导产业,建立起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单位)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文化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把生态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放在首位,近一年未发生较大旅游安全的责任事故、重大生态环境与文化旅游资源破坏事件和严重损害游客权益、在全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责任事件等等。

命名县评选条件比候选县层次更高,是希望通过努力建设得到提升,包括5个方面:旅游经济规模显著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形成、融合发展成效明显、旅游服务优质高效、综合评估达到优良等。明确县域旅游上年度旅游总收入不低于50亿元(深度贫困地区不低于25亿元)、接待游客不低于500万人次(深度贫困地区不低于3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中省外和境外游客占比不低于15%,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形成“旅游+”和“+旅游”大旅游发展格局,拥有一批国家级高品质文化旅游品牌,文化和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有创新和突破,旅游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市场监管能力强,旅游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县域旅游游客满意度不低于80%。现场检查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综合得分在良好以上等。

天府旅游名县的评定方式上,将按照“申报推荐―竞争遴选―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明确自愿申报,市州政府审核推荐,采取申报单位竞争演讲、评审组现场打分、综合排名等方式,遴选确定候选县名单;采取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综合认定命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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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政策多多

与资金奖励、项目申报、用地需求、贴息贷款、干部考核等挂钩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命名县享受以下9项支持与激励政策(命名县继续享受候选县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对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县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

二是优先支持候选县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项目。

三是优先保障候选县的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用地需求,支持优先申报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对候选县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需要允许依法依规局部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命名县一次性奖励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150亩。

四是优先支持候选县符合《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川府发〔2017〕9号)的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享受相应政策。

五是优先对候选县的重大旅游项目实施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政策,鼓励各候选县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为本行政区域内小微旅游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代偿损失予以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财力补助。鼓励支持省投融资平台加大旅游投入,省属国有涉旅企业重点在候选县投资建设旅游项目。

六是整合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资源,优先支持候选县培育和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研学旅游、文化旅游、 民族(民俗)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森林)康养旅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

七是优先支持候选县的旅游管理人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旅游从业人员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各候选县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单位)专项考察培训力度,按规定组织命名县主要负责人到境外学习考察旅游业发展经验,分期组织候选县主要负责人到国内旅游发达地区考察交流。对具有旅游类专业办学基础的候选县,优先安排旅游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八是优先将命名县和候选县纳入全省文化和旅游国际(国内)营销计划。各地、各部门(单位)利用各自平台、各种媒体支持命名县和候选县特色品牌培育、旅游形象推广,合力宣传四川文化和旅游的新亮点、新热点。全省重要宣传平台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专访等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高密度、深层次、宽视野、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在国内外推出天府旅游名县品牌。

九是把命名县干部在建设天府旅游名县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对命名县和候选县的常态督查和动态管理,严格实施降格和退出机制。凡出现连续两年旅游总收入与游客接待量出现负增长,核心旅游资源和产品品牌被摘牌或降级,因监管失职发生严重损害游客权益、在全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责任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文化旅游资源破坏等责任事件,命名县复核(每两年全面复核一次)不达标,候选县五年内仍未成功命名情形之一的,对命名县给予一年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降为候选县;对候选县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享受有关支持与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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